庄头
所属分类:清史百科 词条创建者: 更新时间:2013-11-06
清代内务府、八旗官兵及王公宗室官庄之基层生产单位粮庄、银庄、豆秸庄、棉花庄之管理者。每庄有壮丁五人、七人或十人,一人为庄头。庄头从政府领得田地、牛具、种耔,组织壮丁进行生产。康熙八年(1669),将庄头分为四等,区别等级,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之租银、税粮或其它实物。五十五年(1716)定例,根据当差年限和完纳钱粮情况,酌授八品或九品顶带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天下庄头总计六百零八名。(赵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