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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济钱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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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济钱粮
所属分类:
清史百科
词条创建者:
更新时间:2013-11-06
凡一地财用不足,或遇灾害,拨邻境仓储钱粮,或截留漕粮以济之,称为协济钱粮。清雍正三年(1725),准财用不充足之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陕西、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等省库存帑银,存留本省,其它各省则酌量实存银数,以备协济邻省兵饷。贵州、湖南、甘肃三省耗羡向不敷用,每年于山东、河南、山西有余之省,裁扣银六万五千余两,以抵其不敷之用。(李治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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