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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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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满
所属分类:
清史百科
词条创建者:
更新时间:2013-11-06
清代官员考核制度。清初定制。与京察、大计并行。康熙元年(1662)停京察、大计,只行考满。四年,停考满,复行京察、大计,遂成定制。考满时京官、外官分别按不同标准考核定等。京官俸满三年,准送吏部、都察院考满;都抚照京官考满。外官分级注考,由督抚分别以地方荒残、冲疲、充实、简易四项开注,以政绩多寡酌定等第。京官四品、外官布政使以下,考满分为五等,一等为称职,纪录;二等为勤职,奖赏;三等为平常,留任;四等为不及,降调;五等为不称职,革职。笔帖式考满亦照有职掌官员例施行。(李鹏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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