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丁
所属分类:清史百科 词条创建者: 更新时间:2013-11-06
载入民籍承担民役者。清制五年编审一次,年六十以上者豁除,年十六以上者增注。凡成丁必须交纳丁银。雍正年间丁银摊入地亩,乾隆三十七年(1772)永停编审。(孟昭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