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府名。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)改东宁省置。属福建省。治所在台湾县城(今台南市)。辖境包括夸台湾岛及其赤尾屿、黄屿、钓鱼岛、火烧岛、兰屿、浪峤南屿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。光绪十三年(1887),改建台湾省,以原府境中部为台湾府,治所在台湾县<今台湾省台中市),隶台湾省。辖境相当自今台湾省苗栗县以南,云林县以北的中部地区。二十一年被日本侵占。②县名。康熙二十三年置。治所在今台湾台南市,与台湾府同城。光绪十三年改名安平。又分彰化县东北部新置台湾县,治所在今台湾台中市,为台湾府附郭县。二十一年被日本强占。③省名。光绪十三年(1887),改台湾府置。(陈可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