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政大臣
所属分类:清史百科 词条创建者: 更新时间:2013-11-06
官名。清太祖努尔啥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设理国政听讼大臣五员。后金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,每旗设总管大臣一员,与诸贝勒共议国政。祟德二年(1637)正式实行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,除原有议政大臣外,每旗复设之员,与议政王、议政贝勒一起议处军国要务。此后陆续增加,至顺治十六年(1659),约有六十余员,主要由满族贵族担任。军机处成立后,人员逐渐减少,乾隆五十六年(1791)废。(周远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