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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清史办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-06-18 点击量:1164

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

招聘工作人员公告 

为适应清史纂修工作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有关事宜公布如下:  

一、招聘职位 

典志组秘书职位1人、服务处职员职位1人。 

二、典志组秘书职位要求 

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文秘、中文或历史学相关专业毕业,年龄30岁以下,男性,两年以上工作经验。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,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。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。北京市户口优先。 

三、服务处职员职位要求 

全日制本科学历,行政管理、文秘或中文类专业毕业,年龄25岁以下,女性,具有北京市城区常住居民户口。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,具有较强的文字、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。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。 

四、待遇 

面议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  

五、招聘程序 

1.有应聘意向、符合上述条件者,请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向清史办综合(人事)处报名。报名时附个人简历、照片及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等复印件。所送材料要真实有效,发现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其应聘资格。 

2.报名后经初步审核合格者,按清史办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笔试。 

3.考试合格者,择优录用。 

4.录用后3个月为试用期。试用期满时,经考核优秀者签订劳动合同。 

5.非经通知,不接待来访。 

报名时间:2011年6月17日至6月27日。 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14层清史办综合(人事)处    邮编:100080 

电子信箱:qsbrs@sina.com 

咨询电话:(010)62586295,62586000